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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钢胎“双反”年度复审初裁发布

近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

反倾销初裁结果为,佳通轮胎13.39%,青岛森麒麟11.28%,分别税率企业12.92%,未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87.99%。

反补贴初裁结果为,佳通轮胎25.12%,固铂(昆山)14.56%,中策橡胶89.78%,被复审但未被单独审查企业19.84%。

此次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5年1月27日至2016年7月31日,反补贴复审调查期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反倾销复审的初裁结果并不发生效力。

该国相关部门要等到2018年2月终裁之后,才会根据终裁结果,对第一次复审期间进口到美国的涉案产品,结清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美国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反倾销年度复审初裁结果

美国对华乘用及轻卡轮胎反补贴年度复审初裁结果

文章来源:中国橡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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