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资讯 > 轮胎 > 正文

国家将抽查轮胎等进出口商品

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在4月-10月,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为期7个月的监督抽查工作。

轮胎世界网获悉,这些商品是指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其中包括出口轮胎和进口安全套、童鞋等。

自2013年8月15日起,汽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摩托车和自行车轮胎、内胎,安全套等乳胶制品以及橡塑鞋等,不再列入出口商品检验目录。

这些商品的监督抽查工作,由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

其中,进口商品抽查地点是进口口岸、进口商品集散地和收用货单位所在地;出口商品抽查地点是生产企业、出口口岸和出口商品集散地。

(本文为轮胎世界网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