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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11家轮胎企业受制欧亚反倾销

近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据悉,此次反倾销共涉及山东省东营市11家企业,其中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因停产而被作为非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最高,为35.35%。

其余,万达宝通轮胎为28.03%;兴源轮胎、盛泰橡胶、奥戈瑞轮胎、恒宇科技、金宇轮胎、永泰化工、恒丰橡胶、华盛橡胶等9家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9.52%。

据了解,自去年9月起,欧亚经济委员会就开始对中国载重其车轮胎开展反倾销调查。

文章来源:黄河口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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