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资讯 > 企业动态 > 正文

山东慧通轮胎被罚款3700元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该公司2020年2月13日生产的汽车轮胎,销售到了海南省。

轮胎规格型号,为7.50-16-14PR。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对上述轮胎产品进行抽检。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标志。

根据相关规定,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慧通轮胎,做出罚款3700元的处罚。

据了解,慧通轮胎成立于2003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谭永兵。

这家企业对外投资5家公司,包括山东大汶河酒业有限公司、山东慧通酒业有限公司、厦门市亨瑞达轮胎有限公司、山东万泰汽配有限公司、莱芜市恒通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万泰汽配公司、恒通轮胎贸易公司,已被吊销。

(本文由轮胎世界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