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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轮胎认证制度介绍

机动车零部件认证机构(Certification Body)

在印度尼西亚,产品认证工作由认证机构独立负责,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由KAN授权,不同机构授权认证产品不一样。

机动车零部件认证机构名录

监管产品

轮胎、安全玻璃、灯具、喇叭、发动机、制动软管、启动电瓶等机动车零部件均为管制产品,必须按照印度尼西亚标准进行测试并认证。

测试标准以轮胎和车轮标准为例

认证要求

制造商必须符合ISO9001或ISO/TS 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前,产品商标在印尼须登记注册,成为印尼合法商标。认证必须有进口商并符合该产品的进口资质。必须有代理人(印尼本地公司及其负责人)。代理人对进口产品销售、质量负责,一般为独家代理且不可更换。代理人与进口商可为同一家公司。KAN规定,证书由制造商申请。但部分认证机构、部分产品允许由贸易商直接申请。证书一般由制造商与进口商共同持证。

印度尼西亚标签法

2009年,印度尼西亚贸易部依据PerMenDag no 62/M-DAG/PER/12/2009颁布了一项标签法,规定从2010年7月份开始,涉及印尼市场上销售的以下非食品类产品必须标识规定的标签内容:1. 家用电器、通讯、信息技术设备;2. 建筑材料;3. 机动车辆零部件;4. 其它产品。

2013年11月,印尼贸易部新颁布法案No.67/M-DAG/PER/11/2013,对2009年所颁布的标签法进行了内容的延伸与补充。规定了标签法所辖产品贴标签或打标识的具体方式、位置与内容等并即时生效。该法案2014年5月正式生效。标签申请由印尼贸易部受理。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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