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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轮胎“破相”却不算“三包”

今年1月买的新车,行程不到800公里,轮胎就已磨损到“破相”。

今年1月买的新车,行程不到800公里,轮胎就已磨损到“破相”。对此,家住重庆市万州区的谭先生十分郁闷。

近日,重庆市工商部门成功调解一起轮胎消费纠纷,汽车4S店免费为谭先生的新车更换了两条后轮胎。

3月20日,重庆市工商局万州区分局接到消费者谭先生的投诉。

他说,自己今年1月在本地某4S店购买一辆众泰轿车,新车行程不到800公里,两条后轮胎即出现严重的单边磨损,车胎内部的钢丝层都已清晰可见。

考虑到驾驶安全,谭先生找到售车的4S店,要求商家免费更换一对新轮胎。

4S店却以汽车轮胎属于易损件,不属于“三包”范围,以及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轮胎严重磨损等理由,拒绝了谭先生。

汽车未曾出过事故,也没进行过维修,谭先生认为轮胎存在质量问题,遂投诉到当地工商部门。

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认为,谭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影响到人身、财产安全的汽车轮胎,保证其过硬的质量是消费者应当享受的权利。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汽车4S店免费为消费者谭先生更换了两条后轮胎,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车前,最好先和4S店达成保修期协议,同时尽量使用可靠厂商的产品,以降低消费风险。

文章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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