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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反倾销之战 中国曾经完胜

反倾销是中国制造走出国门经常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尤其是轮胎行业,遭遇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保护案件众多。2006年南非反倾销案的胜利,是中国轮胎行业在反倾销案中的首次完胜。

2005年10月,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对中国轮胎反倾销调查立案。此次反倾销调查针对所有出口南非的中国轮胎企业,产品更是涉及出口南非的所有系列。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不仅涉案的企业心如火焚,就连没有涉案的企业也有了唇齿之忧。

这一刻,中国轮胎企业团结起来了。之所以如此,完全是因为前车之鉴犹在。

从1982年澳大利亚发起对华轮胎反倾销开始,中国轮胎已经先后被巴西、秘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等国家实施了反倾销调查,但中国企业不是没有应诉就是应诉不成功,都被判征收高额的惩罚性反倾销税,只有个别企业拿到了较低的反倾销税率。

如2001年秘鲁发起对中国摩托车、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因没有应诉而被征收了从1.6%到92.2%不等的反倾销税,后逐渐退出了该市场。

2003年,土耳其发起对中国轮胎反倾销立案调查,中国向土耳其出口轮胎的十几家公司中只有三角、风神和杭州中策3家应诉,结果土耳其对中国企业以到岸价征收60%~87%不等的关税。

之后,不少企业开始意识到,在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中,如果不积极应诉,就等于将市场拱手让给别人。

ITAC反倾销公告发出后,多家企业给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打电话,表示准备应诉,有不少企业希望能进行集体无损害抗辩。

谈到当时的情景,时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副秘书长的谈玉坤说,由于没有经验,协会对如何应诉、行业协会牵头应诉到底行不行十分没底。但考虑到企业有需求,加上行业协会出面容易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败诉了也能增加应对国际贸易纠纷的经验,中橡协领导决定牵头打好这一仗。

2005年11月下旬,在中橡协召集下,国内10家出口南非的轮胎企业及部分贸易商齐聚上海共商对策。

2005年12月,协会代表中国轮胎行业向南非调查机关提交应诉申请并得到确认。

2006年3月10日又进一步提交了无损害和因果关系抗辩的详细意见。其中,成山、三角、佳通和风神除参加行业集体抗辩外,还分别进行了单独应诉。

ITAC于2006年7月27日对此案进行初裁,裁定不对成山、三角、佳通和风神征收反倾销税,但将对包括贵轮、双星、杭州中策、华南在内的其他中国轮胎出口企业征收轿车轮胎16.9%、轻卡轮胎3%、载重轮胎22.3%的反倾销税。

此案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这并不是轮胎行业的最终目标。初裁中未获胜的企业在中橡协、商务部和五矿化工商会的协助下,继续全力进行整个行业的无损害和因果关系抗辩。

初裁后,该案有关负责人向商务部主管领导汇报了此案,并请求在几天后ITAC反倾销调查局局长来中国与商务部反倾销主管局长进行双边磋商时,就案件进行沟通和调节,希望对方公平公正处理此案。此举得到了商务部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

另外,在中国企业和代理律师的努力下,多家南非进口商和下游用户也积极参与到此次反倾销调查中来,向ITAC说明中国轮胎无论是质量还是价格对南非消费者来说都是极其有利的,若采取反倾销措施,最终受害的将是南非的汽车企业和终端消费者。

终于,在2007年4月10日,ITAC做出了中国出口的轮胎与申请人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对所有中国轮胎不征收任何反倾销税的终裁。即除8家应诉企业外,没有应诉的企业,以及那些现在并没有向南非出口轮胎的企业将来向南非出口时,也可以享受到不征收反倾销税的待遇。

这是中国轮胎行业第一次在国际贸易争端中取得完胜。南非案的获胜给了走出国门的中国轮胎行业极大的鼓舞,也留下了宝贵的经验。

文章来源:中国橡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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