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评论 > 产业评论 > 正文

海南一橡胶厂遭举报 矢口否认排污水

近日,海南省万宁市北大镇村民反映,一家名叫万宁禄马农联的橡胶加工厂,不断地往水渠里排放污水,途经此处的行人,远远地就能闻到一股恶臭。

根据当地村民的指引,媒体驱车来到排污水的位置,在水渠里果然有一根口径为20公分左右的管道,正在排污水,味道更是呛鼻难闻。

这个排污口没有做任何提示,在草丛的遮挡下,隐藏在水渠中,若无人指点,很难察觉。

为了弄清真相,媒体到万宁禄马农联橡胶加工厂进行核实。

橡胶厂员工:“可能你还没有闻习惯”

走进该橡胶加工厂胶厂作业区,夹杂着氨水味道的橡胶臭味扑面而来,几名工人正在繁忙地加工制胶,地上散落着发臭的胶水凝固体。

据了解,这是一家始建于1989年的橡胶加工厂,建厂时申报的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一名胶厂女工人表示,现在的老板是从2009年转手过来经营的,目前,该厂主要生产浓缩胶,约有40名员工。

她介绍说:“一般收购30来吨胶水,能生产18吨浓缩胶,闻到的氨水味,是用于橡胶保鲜的氨水。”她同时证实,水渠处的排水管确定是他们胶厂的,至于具体情况她表示不清楚,要等厂长过来再说。

提及橡胶厂里臭气熏天,她表示,“可能你还没有闻习惯”。

随后,一名叫王宾的厂长赶过来,据他介绍,该厂1989年已获得环评手续,改造后没有收到环保部门要求重新做环评手续的通知。

王宾称,该厂只有排水管那一处污水排放点,排放的水已经过处理。对有村民反映橡胶厂偷排污水问题,王宾予以否认,“我们排放的水是排到灌溉的水渠里,村民一直以来也没有意见。”

万宁环保局:27年前橡胶厂取得环评手续

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得知此厂排污水一事后,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工厂确实持有环评手续,“他是1989年4月20日办的环评手续,如果没有在原来基础上扩建的话这手续是‘终身有效’的。”

据当地知情人透露,事实上,该橡胶厂历经多年几经易主,升级改造变迁,生产设备橡胶离心机从10台扩大到15台左右,按理应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一工作人员称:“他不办是他的事,应该主动过来重新报批。”

随后经确认,该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任何报批的申请。

据悉,这家工厂在今年5月18日,顺利获得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据万宁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介绍,环评手续跟变更老板没有关系,即使橡胶厂换了老板,仍可照用。但如果排污量等有重大改变,才需要重新办环评手续。

据了解,整个万宁辖区,平时涉及企业排污执法的查处与监管工作均由万宁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按季度或按月进行严格检查。

尽管万宁市早在去年11月3日已同意设立隶属于环保局的万宁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但时至今日, 万宁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未有大队长、副大队长就位,这也就意味着,目前,这支执法队伍群龙无首。

这一空岗的情况得到万宁市环保局局长蔡吉林的证实,他表示,虽然市里没有任命到位,但局里已有人兼管该项工作。蔡吉林同时表示,将派人进行认真调查了解。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若出现变更需重新做环评

据隶属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负责人介绍,环评手续对企业来说,相当于一个准入门槛,企业进入了这个门槛,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生产排污等方面仍将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

对于万宁禄马农联橡胶加工厂仍用27年前的环评手续情况,该名负责人表示,一旦该厂技术革新、产量规模等变更,原环评手续就无效了,都要重新做环评。

同时,这名负责人称,即使做了环评手续,在某段时间,如果这家共产生产规模产量变大,排放污染量超标,与环评生产中不匹配,就得重新去审报,重新做环评。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后,给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更大了,对于污染过重的企业,可以按日计罚,严重者可被依法关停。”上述负责人说。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的文字、图片和视频作品,版权均属轮胎世界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轮胎世界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有关版权事宜请联系:13071111139 邮箱:fenglh@tireworld.com.c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