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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胎骨干企业从容应对欧盟新规

欧盟“绿色轮胎标签化法案EC1222/2009”将于11月1日正式实行,“久经沙场”的中国轮胎企业表现从容。

这些企业清楚地认识到,欧盟新规对企业的技术改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相关受访企业积极做出调整,完善产品配方,使得对欧盟出口呈平稳增长态势。此外,美国轮胎“特保案”到期,令不少企业的出口订单回暖;转而投向新兴市场的企业普遍看好中东市场;巴西市场由于壁垒严苛,仍令不少企业望而却步。

正在进行的第11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上,三角轮胎显然是有备而来。他们带来了6款新产品。摆放在展位前方的轻卡胎、卡车胎两款新型轮胎,就是专门针对欧美市场设计的。

这两款轮胎花纹独特,纵向沟细而深,横向花纹很像倾斜的龟甲纹络。“欧洲路面情况较好,对防滑和排水要求较高,现在,欧盟又推出新标签法规。这款轻卡轮胎就符合欧盟新标签法的要求。”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市场业务经理徐文东对记者说。

快速消化新规

欧盟“绿色轮胎标签法”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在欧盟销售的轿车胎、轻卡胎、卡车胎及公共汽车轮胎必须加贴标签,标示出轮胎的燃油效率、滚动噪声和湿抓着力等级。

标签法覆盖所有的车用轮胎。按规定,轮胎须根据不同的级别用黑色标签来标示。如发现轮胎生产厂有虚假数据标签的行为,企业将被处以巨额罚款。

欧盟委员会称,实施新的轮胎标签法,到2020年,欧洲的能源消耗将减少20%。

继欧盟REACH法规对轮胎中使用的多环芳烃含量进行限制后,标签法是另一道不太好迈入的“门槛”。这一法规,实际上是针对2009年欧盟发布的EC指令的标签化要求。

2009年7月13日,欧盟实施“661/2009/EC指令”,对轮胎的湿滑抓着力、滚动阻力、噪声提出强制实施日期节点要求,自2012年11月1日起生效。

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轿车胎的滚动阻力多为E、F级,大部分可以达到欧盟第一阶段的最低要求,但有相当比例的产品,尚不能达到欧盟第二阶段最低要求的D级。

“这个法案的提出,对中国轮胎企业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徐文东说,“以往没有这样的规定。此前的法规和指令,多注重轮胎质量,标签法则对产品的技术改进提出了挑战。”

据介绍,标签法规刚出台之时,三角轮胎的订单受到一定影响。一个月之后,该企业及时对技术做出调整,改变轮胎配方。此后,订单量逐步回升。

目前,三角轮胎的滚动阻力测试有B、C、E级,个别为F级。“现在出口的三角轮胎几乎全部符合欧盟规定,对欧盟出口的轿车轮胎全都贴上了标签。”徐文东表示。

据徐文东介绍,目前欧盟市场情况较好,英国、挪威、瑞典、意大利市场尤为可观。“客户每个月都会稳定发单。一些大的客户,每个月能发30~40个标准货柜的订单。一些正在开发的小客户,先期会发一两个货柜的订单,反馈好之后,会增大订单量。”

三角轮胎在欧洲市场的客户包括大型批发商和大型超市,此外,在波兰等地设有一些配套厂。

徐文东说,三角今年对欧洲的出口将平稳增长。

据五矿化工商会介绍,实施轮胎标签制度的核心,是推广“绿色轮胎”,这也是世界轮胎工业发展的潮流和方向。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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