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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回收新规利好汽车消费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管理办法,其中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此前《管理办法》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如今终于获得通过,业界多年努力最终有了结果。

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管理办法》获得通过,汽车报废的整个链条就被激活了,报废企业的回收量将增大,利润也能增多,更重要的是将促进汽车消费。

据介绍,《管理办法》有四个亮点:一是“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二是完善进入退出机制,取消总量控制;三是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按照市场定价;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事后事中监管。

“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以往,“五大总成”全部按照报废进行处理,这极不合理。

2001年出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五大总成”不得再制造。

2008年,《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下发,批准了14家企业试点“五大总成”再制造,但严格要求只能再造本企业产品,且再制造产品只能进入售后领域。

在2011年至2014年间,试点范围和内容三度扩大。在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

“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后,回收企业的收入将大幅增加,其回收车辆的积极性也将比以往高涨。

取消总量控制

以往,机动车报废回收属于特种行业,不是什么企业都可以从事这项经营工作。

每个地区原则上设立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这意味着对全国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设立了总量控制。

这种方式导致获得资质的企业具有垄断性,不利于报废机车行业健康发展。

新的《管理办法》不再设立总量控制,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体现了中国推进市场经济的理念和原则。

“《管理办法》打破了垄断属性,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的优势。有竞争才会有良好的服务。”商务部相关人士说。

市场定价

此前,包括“五大总成”在内的汽车废旧金属,被作为‘炉料’销售给炼铁厂,无法体现其自身价值,销售价格仅在1290元每吨左右,这就限制了回收企业的收购价。

有些需要报废车辆的车主嫌回收价格低,往往选择设法把车转往老少边穷地区,按照二手车价格交易,这样能够获取高于废旧金属销售的收益。

老少边穷地区对二手机动车的管理相对比较混乱,也给这种不法行为提供了市场空间。

如今,报废车辆不再按照报废金属价格回收,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

深化“放管服”

近年来,中国一直强调进行“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管理办法》就是按照“放管服”原则实施的政策措施。

不再设立总量控制后,为了防止机动车混乱,有必要加强监管,《管理办法》体现的监管不再是事前监管,而重视事中事后监管。

一直以来,机动车回收管理存在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给我国机动车回收工作带来了极大困扰。

伴随着《管理办法》出台,以往困扰中国机动车回收企业的四大难题(“吃不饱”、税负重、用地难、环评成本高)就有了破解之道。《管理办法》的四个亮点将指引机动车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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