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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新规要求配件标“出身”

5月19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201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修改,这是时隔不到一年的第二次修改。

配件问题,一直是车主比较关心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以往消费者只能选择到4S店维修,而4S店垄断着原厂配件货源,普通汽修厂难以获得原厂配件。

因此,车主对零配件的更换没有太多选择权。

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新版明确指出,消费者不仅可以在4S店进行汽车维修,还能够最大便利地到一、二、三类工厂进行维修,以节约金钱和时间成本。

按照新规定,消费者无论到4S店,还是一般汽修厂维修,经营者都必须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维修汽车时将有更多的话语权,维修成本也有望降低。

文章来源:轮胎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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